单位瞒着我为我办理了工作调动,又未及时告我,改变我劳动关系,我知道后同单位打官司。法院作出判决书,在判决书中认定是:"原告劳动关系发生改变时,被告(单位)应及时告知原告,并应遵循平等自愿、协商一致的原则,但被告(单位)未履行该义务。综上,被告(单位)应对纠纷的发生承担全部责任"作出判决为:"单位应在本判决生效之日起三十日内对原告的工作进行安置;按历年工资变动情况支付原告2oo6年9月至工作安排之曰止的工资、津贴;被告(单位)履行判决时,篡改判决对原告的工作进行安置为工作调动。再次改变我的劳动关系,我找院长,院长说单位势力太大我们法院也没办法。执行法官对我要求依法执行判决是"冷硬横推"及消极执行
2021-05-14 11:1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