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有老母,75岁。分家时房子三人平分,同时承担日常生活费用和医疗费用。三个儿子都有工作,5年前,母老年痴呆症开始明显。其中一个离家较近,管带4个月,其余两个雇邻居,每月两千元,但邻居照顾不好,病情迅速恶化。女儿(只有一个)主张自己带,费用给女儿。因偶尔会有些抽不开身,需要儿子提前两三天接手,但自己带的儿子拒不合作。倘若放手,会有无人可管的情况。 母亲每月有两千元的养老保险。 咨询:倘若女儿宁愿全部负责,女儿能否拿母亲的养老保险? 当初三分之一的房子,说好父母过世后他们才有继承权,母亲现在能否出售?
2026-01-06 04:08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的母亲可能面临一些困难。关于她的养老金是否可以用于支付护理费用的问题,我建议您考虑与当地的养老院或社区服务组织联系,了解是否有针对老年人护理的援助计划或服务。 至于房产继承权的问题,通常情况下,遗产继承是基于法律规定进行的,并且在某些情况下可能会涉及遗产税。因此,您可能需要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取更详细的指导。 请注意,这些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您的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和决策。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