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因为感情不合想离婚,之前我户口迁过来得到政府35平方的房子,加上孩子35就是70平方,因为房子没有建好,还没有拿到,现在离婚,他说那个房子没有我的,算是抚养费给他,只能拿到我们共同存款一半,轿车写的他名字,当时买车钱是他爸妈给的7万,用存款给了剩余的,他说车子没得我的,请问这样合理吗?
2025-10-20 14:39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购买的房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那么无论房屋是否建成或登记,均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即使房屋尚未建成并无法取得所有权,该房产也应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 至于孩子的抚养权和车辆归属问题,这些都应依据具体情况来确定。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者有其他关于法律的问题,欢迎您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