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情经过大概是,我跟我合伙人一起开了一个小店,但是在我休息的期间,她把营业款自己拿了,而且删除了收款记录(休息是已经告知她并已同意的),请问这个情况能起诉吗,她在跟我后续聊天的记录里有承认自己拿了钱
10天前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合伙人可能存在合伙经营关系。在合伙经营中,如果一方未经另一方同意擅自使用或处理合伙财产,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 关于您提到的情况,即合伙人私自使用店铺营业款项,并且删除了收款记录的行为,这确实可能构成违约或者侵权行为。您可以考虑收集以下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 收款记录的原始凭证。例如银行对账单、POS机交易记录等。 合伙协议或其他书面合同。证明双方之间的权利义务关系及合伙经营的事实。 双方的沟通记录。特别是涉及退款或赔偿条款的对话记录,可以作为证明其是否违反约定的重要依据。 如果您希望进一步了解如何提起诉讼,建议寻求专业的法律顾问的帮助。他们可以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分析,并提供合适的解决方案。同时,在任何法律纠纷中,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至关重要。希望上述信息能够帮助到您。如有其他疑问,欢迎随时提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