职工公休做陪护在交通事故上怎么理赔

2019-07-04 20:43
1个律师回复
咨询我

你好,最高人民法院关于审理人身损害赔偿案件适用法律若干问题的解释》 第二十条 误工费根据受害人的误工时间和收入状况确定。 误工时间根据受害人接受治疗的医疗机构出具的证明确定。受害人因伤致残持续误工的,误工时间可以计算至定残日前一天。 受害人有固定收入的,误工费按照实际减少的收入计算。受害人无固定收入的,按照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计算;受害人不能举证证明其最近三年的平均收入状况的,可以参照受诉法院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行业上一年度职工的平均工资计算。 第二十一条 护理费根据护理人员的收入状况和护理人数、护理期限确定。 护理人员有收入的,参照误工费的规定计算;护理人员没有收入或者雇佣护工的,参照当地护工从事同等级别护理的劳务报酬标准计算。护理人员原则上为一人,但医疗机构或者鉴定机构有明确意见的,可以参照确定护理人员人数。 护理期限应计算至受害人恢复生活自理能力时止。受害人因残疾不能恢复生活自理能力的,可以根据其年龄、健康状况等因素确定合理的护理期限,但最长不超过二十年。 受害人定残后的护理,应当根据其护理依赖程度并结合配制残疾辅助器具的情况确定护理级别。 第二十二条 交通费根据受害人及其必要的陪护人员因就医或者转院治疗实际发生的费用计算。交通费应当以正式票据为凭;有关凭据应当与就医地点、时间、人数、次数相符合。 第二十三条 住院伙食补助费可以参照当地国家机关一般工作人员的出差伙食补助标准予以确定。 受害人确有必要到外地治疗,因客观原因不能住院,受害人本人及其陪护人员实际发生的住宿费和伙食费,其合理部分应予赔偿。

2019-07-04 20:43:58

快速咨询,获得更具针对性回答!

立即发布咨询

当前律师在线 28919今日律师解答 43475

相关推荐
开庭前律师退出不参与辩护函告检察院 1回答
你好 交警有人工在线咨询 1回答
给父母治病债务怎么分 1回答
你好,我是19级应届毕业生,省考进入体检环节了。但是之前签了三方协议,需要毁约,可是学院不给解怎么办 1回答
事情经过,我父亲骑的摩托车(无牌无证)直行,速度应该在30KM/H~40KM/H之间,后方来车(日产骊威轿车)速度应该在50KM/H~60KM/H之间,超车后马上右转,导致摩托车撞向右前轮,我父亲翻至左前轮位置碾压至后轮,路口没有红绿灯但有监控,摩托车在实线以外,汽车走的右转车道。 问题(1)事故判定责任书多久可以确定?(2)预计责任如何判定?(3)伤残鉴定是治疗期间还是出院后再去鉴? 1回答
信用卡中心有权划走钱不通知吗 1回答
政府拍卖大街是否合法 1回答
驾照吊销了不去处理不交保证金可以吗 1回答
跟前妻离婚后,又结婚了,说是拿前任离婚证贷的款,如果以后还不起贷款,是不是现任妻子要一起还的, 1回答
公司被法院列为失信被执行人,对董事有什么影响吗 1回答
自己家树木承包给个人,由个人采伐,采伐者有采伐证犯法吗 1回答
西安劳动局投诉电话 公司拖欠员工工资 不给发 还有不签劳动合同 1回答
男方是一级残疾人女方出轨法院会判女方净身出户吗?还有孩子的抚养权 1回答
武汉伤残鉴定定点医院 1回答
微信认识的,见过面发生过一次性关系,后来女方以怀孕了为借口一直向男方要钱,最后事实是女方没有怀孕,这样女方属于诈骗吗 1回答
查看更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