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老公有几次都不要要我了,我都不想离婚,可他这次把我骂了个难听和他妈两个合起来欺负我,说叫我把两个孩子带走,他妈说他们一个都不要,我现在同意离婚了,我大女儿快五岁了,我岁女儿九个月了,这抚养费怎么算,他一个月挣五千,我在家带孩子不给我零花钱,
19天前尊敬的客户。 您目前的情况确实非常困难。首先,关于孩子的抚养权问题,根据法律规定,父母双方都有平等的抚养子女的权利和义务。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的孩子不满两周岁,法院一般会判决由母亲直接抚养;若已满两周岁但未满八周岁的,则通常会考虑孩子的意愿及生活环境等综合因素决定。 其次,关于抚养费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三十七条的规定。“哺乳期内的子女,以随哺乳的母亲抚养为原则。”因此,在您没有违反相关法律法规的情况下,您可以要求对方支付抚养费用。抚养费的标准应根据当地的生活水平、收入状况以及孩子的实际需要来确定。 最后,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并收集相关的证据材料,以便更好地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请您保持冷静,避免情绪化的反应,以免对后续处理造成不必要的影响。 祝您一切顺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