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律师我想问下,我朋友老公打他,在月子的时候就打,她本来在月子的时候就想一直之下就想走可想到宝贝小就忍,以为以后看到宝宝的份上就怎么过,可到了宝贝二岁时,没事喝了酒就打,到了最后我朋友无法忍了就说离婚就自己出去工作,二年,一直说离婚男方要求女方把这两年走的扑起才离,问题他们现在没离这个是共同财产,这个该不该扑呢
2025-01-12 09:28您好!关于您所描述的情况,如果您的朋友认为夫妻双方对婚姻关系的不满已经达到了不可调和的程度,并且希望结束这段婚姻,那么可以考虑提出离婚。至于是否应该将前两年的生活费作为共同财产分割,这需要根据当地法律规定以及双方的具体情况来决定。 在中国,一般情况下,如果一方存在家庭暴力或者其他严重伤害行为,另一方有权请求法院判决解除婚姻关系并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在这种情况下,可能会影响到共同财产的分配。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即使存在家庭暴力等情形,也并不意味着所有生活费用都应该被认定为共同财产。通常情况下,只有在有证据表明夫妻双方之间存在共同管理或支配财产的行为时,才能将其视为共同财产的一部分。 此外,如果您朋友想要离婚,最好先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同时,考虑到孩子抚养权等问题,也需要考虑清楚后再做出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