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人借钱,催他还一直找各种理由推脱不还,一共有两张借据,一张八万的,落款只写了名,日期是2015.12.1。另一张是三万的,除了有借款人姓名还有手印,时间是2015.11,我想问一下,借据到期是几年,打官司的话需要多长时间..
2025-02-10 08:10关于借款纠纷的问题,通常情况下,借款合同的履行期限是从借款开始之日起算起,直到借款全部清偿为止。在您的案例中,第一笔借款金额为8万元,第二笔借款金额为3万元,这两笔款项的总和即为借款总额。因此,借款的履行期限应当从双方约定的还款日开始计算。 至于诉讼时效的问题,根据《民法典》的规定,自然人之间的借贷,出借人向人民法院请求偿还本金及利息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二年,自债权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权利受到损害以及义务人之日起计算。如果债务人在合理期限内未履行义务,则债权人有权请求法院强制执行。 对于您提到的时间点“20111”,如果您认为该时间点已经超过了借款的履行期限,那么您可以考虑通过民事诉讼的方式解决这个问题。如果您认为该时间点并没有超过借款的履行期限,那么您可以选择与对方进行协商或调解来解决问题。 请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具体问题还需要结合实际情况来分析处理。建议您尽快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