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好,进单位,行政人员口头约定,合同要签3年,到时候要离职,提前一个月打离职报告即可,个人需缴纳15000的所谓岗位投资金(有收据),不交不能转正,说是离职后6个月会退的,我和单位签订了3年劳动合同,到2年3个月的时候,我提出了辞职,但是用人单位就是不批准,后来又说,等招到人,工作交接了再走,我按照要求办了,但是走之前,行政部经理让我签了很多字,我也没细看,后来才发现,都是坑,都是签字让我自己认可,未满合同期,提前离职要付9个月违约金,按照每月3600基本工资*9个月算,15000不退了,还要再交给他们17400,律师,怎么办,我一个打工的,也没什么钱,怎么办?
2017-10-22 13:13用人单位克扣或者无故拖欠劳动者工资的、拒不支付劳动者延长工作时间工资报酬的,建议到用人单位所在地劳动局申请劳动仲裁;如果劳动局不受理的,可带着劳动局不受理通知单到所在地法院提起诉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