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妻双方离婚,婚内生育了三个孩子,大女儿八岁,二女儿和小女儿是双胞胎,婚姻期间家里拆迁,女方早几年提走了自己的拆迁款过渡费商户门面房和拆迁后分得的平方房子,双胞胎出生晚什么都没有分到,大女儿和男方有,离婚后法院判女方得到大女儿监护权,双胞胎归男方,现在女方起诉男方要求要大女儿名下的钱款房子,双胞胎什么都没有而且早产,出生后花销一直很大,期间女方消失两年,是男方家里一直在养三个女儿
17天前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考虑多个因素,包括但不限于孩子的抚养权益、财产分配以及子女的特殊需求等。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大女儿已经获得了女方的监护权,并且在离婚判决中得到了相应的财产。然而,关于双胞胎的问题,则存在一些争议。 首先,从法律规定来看,父母对未成年子女享有完全的监护权。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双胞胎应该由男方来承担抚养责任。但是,由于双胞胎是在母亲没有能力照顾的情况下产生的,所以如果双胞胎确实需要更多的关注和支持,可能需要通过司法途径寻求帮助。 其次,关于拆迁补偿金和房屋问题,涉及财产分割和继承问题,需要进一步了解具体情况才能做出准确判断。如果有明确的证据表明这些款项属于女方所有或其有权获得的部分,那么女方可以要求男方返还。 最后,关于大女儿名下房产的归属问题,这取决于该房产的具体情况。例如,如果是共同购买并登记为夫妻一方所有的房产,或者房产证上只有一方的名字,那么大女儿可能会因为离婚而失去对该房产的所有权。 综上所述,建议您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详细讨论这些复杂的问题,并提供更具体的信息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同时,考虑到家庭成员之间的情感纠葛,尽量保持冷静和理智,寻找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