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于11月1曰下午骑电动车在非机动车道上,前面站有2男1女挡住去路。我在十几米远处就按喇叭提醒,一直到我停车都没有让行,(停车有约50公分安全距离)。后来按喇叭催促才让行,我骑过去后小女孩有污侮性言词,其中一个小伙讲我差一点撞到小女孩、吓到小女孩。我停车回头看什么情况,另一小伙上来就朝我右眼部位打一拳。(打人的时候我双手扶在电动把上,头是侧着的状态,受伤之后右眼看不清东西,小伙不管不顾就离开了,我追了有二十几米没让他们走,是我报的警。警察来了把他们带走,我直接去的医院,住院有17天。出院诊断:l右眼球钝挫伤2右眼眶内侧壁骨折3双眼屈光不正4右侧上颌骨骨折。医药费6000
2025-03-11 06:43您的描述中提到您在非机动车道上被他人阻拦并受到殴打,这是一起严重的侵权事件。根据我国法律规定,任何人在公共道路上行使时应当遵守交通规则,不得妨碍他人的通行。如果您遇到阻碍或危险的情况,有权要求他人让路或者采取其他适当措施确保自己的安全。 关于赔偿问题,您可以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承担相应的法律责任和经济补偿。同时,您也可以通过报警等方式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并收集相关证据材料,如监控视频、证人证言等,以支持您的主张。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案件时,一定要注意保护自己的人身安全,避免不必要的冲突和伤害。如果可能的话,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和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