婚姻家庭纠纷,去年当事人和男方协议离婚,对房屋协议约定过户到孩子的名下,由孩子所有,但是离婚后,男方把房屋改到了自己名下,由于当事人的条件有限,没有其他的住所,男方要当事人搬离房屋,由于当事人有抑郁症,身体不好,同时也带着母亲,男方侵犯女方居住的权利,男方在外边跟别的女的同居,现在男方不愿意履行离婚协议,想委托律师通过诉讼让男方继续履行协议,或者变更协议分割财产
2024-08-28 19:26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离婚协议中涉及房产等财产权益的条款应当具有实际可行性和可执行性。如果离婚双方在协议中明确约定了房产归子女所有,并且该房产已经办理了过户手续,那么除非有证据证明存在重大误解或者欺诈行为,否则法院一般不会轻易判决改变原协议。 然而,在这种情况下,如果男方拒绝按照协议要求继续履行义务,而女方又面临经济困难和社会压力,确实可能需要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权益。在这种情况下,建议您考虑以下几种途径。 与对方沟通协商。首先尝试与男方进行沟通,了解他的立场和理由,看是否能够找到妥协的空间。 寻求调解机构的帮助。可以向当地人民法院提起民事调解申请,聘请调解员帮助解决争议。 寻求法律援助或代理服务。考虑到女方的身体状况和经济困难,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援助或者请一位经验丰富的律师介入处理案件。 收集证据支持诉求。收集并提供有关男方违反协议、虐待女方以及与其他女性交往的证据,为后续诉讼做好准备。 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应尽可能地保护好自己的合法权益,并确保整个过程遵守法律规定和程序,避免因操作不当引发不必要的法律风险和后果。希望这些建议能为您提供一些参考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