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2016年10月8日购买的价值5100的施华洛世奇手表,保修期一年,在2017年2月因为走时不准送修,商家维修的结果是更换了电池,2017年8月的时候又因为走时不准送修,维修结果又是更换电池。商家告诉我原装电池可以使用2年,我这个手表每次用4个月就走时不准,我咨询商家,如果第三次又因为走时不准怎么办?商家回复,如果在保修期内,他们免费维修,保修期外,我自费维修,我想咨询一下,三包法规定,维修期内因为同一问题维修两次,是不是可以要求商家更换手表?其次,我向商家提出更换手表的要求遭到拒绝,我该怎么办?
2025-01-22 20:30一、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消费者权益保护法》的规定,对于因质量问题导致的多次维修,消费者有权要求更换同型号、同规格的产品。因此,您有权要求商家更换新的手表。 二、如果您已经与商家协商并达成一致意见,但商家拒绝更换,则您可以采取以下措施。 向消费者协会或工商行政管理部门投诉,请求解决。 将此情况反映给消费者组织或其他相关机构,寻求帮助和建议。 通过法律途径进行维权,如申请仲裁或者提起诉讼。 请注意,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还需根据您的实际情况来判断。希望我的解答能够帮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