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您们好,我是四川资阳人,于1992年农转非轮换顶父亲的班进入企业上班成为劳动合同制工人,于1997年下岗,自谋职业在外打工为生,当时企业为我缴了六年社保,下岗至今自己未续保,无房屋居住,母亲是农村户口,父母同时于1997年去逝,请问律师,按国家政策二轮土地承权延长30年不变,我本人及我母亲的土地承包权是否还有效,我本人是否可以把户口在转回农村。诚望律师能帮助我,谢谢!盼,盼,切!切!(2017年10月20日,字)
2025-02-10 08:47您好!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您的情况符合以下几点。 《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规定,农村村民住宅用地由乡镇人民政府审核批准; 农村集体经济组织成员可以依法自愿有偿转让或者出租宅基地使用权; 您的母亲如果愿意,可以在原基础上申请再增加一定年限的承包期。 因此,建议您及时联系相关部门进行详细咨询,并按照当地法律规定办理相关的手续。希望我的解答对您有所帮助,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