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是这样子的~2015年我母亲找了一个人借钱!我是不认识那个人的。他们相约出来一起吃饭签借条!最后签名的时候连我也一起签名了!但是借钱到现在我母亲一直有交利息到前三个月!我想问一下我现在要付责任吗?
2天前您好!关于您提到的情况,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借款合同中存在借贷双方签字并约定支付利息的条款,那么借款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利息。如果您已经按照合同约定的方式支付了利息,而对方没有按时支付,可能构成违约行为。 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对方应该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且已经支付了部分或全部利息,您可以要求对方继续履行合同义务,并请求对方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和方式支付剩余的利息。如果对方拒绝支付,您可以考虑采取法律手段解决纠纷。 请注意,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应尽量避免直接与债务人发生冲突,以免造成不必要的麻烦。同时,建议您保留相关证据,以便在必要时能够证明自己的权利主张。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