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家培训机构上班,六月初休产假,产假期间的社保公司要求自己交。交毕业班原本签有合同,要教满一年,从2017年7月到2018年7月,现未满一年于2018年2月转到其他校区,合同本来约定九年级按四六分学生学费,公司现在不按这种方式发放工资,奖金也未发放。我可以要求他按原本合同发放工资吗?
16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可以考虑以下几点。 关于产假期间的社保费用,通常情况下,员工在产假期间需要缴纳社会保险费。然而,在您的案例中,您已经提供了证据表明公司要求您自行承担社保费用。如果您认为这是不公平的,请与公司协商解决。 关于合同到期后的薪酬和福利待遇,如果您的合同是按照国家规定的标准进行计算的,则应该按照该标准支付薪酬和福利待遇。如果合同条款中有明确的规定,则应按照合同中的规定执行。 如果公司在没有合法理由的情况下终止了劳动合同,并且没有提前通知或者赔偿金,那么您有权要求公司按照法律规定支付经济补偿金。 您可以向当地的劳动争议调解委员会或劳动仲裁机构申请劳动仲裁,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也可以寻求法律援助,聘请专业的律师为您提供帮助。 希望以上信息对您有所帮助。如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