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舅和舅妈离婚了,协议上写的共同财产是无,当时没想到房子,房子户主是我舅妈,但是上面一层是我小舅帮着盖的,现在还能要回来房子的一部分吗,离婚协议上这个写共同财产是无有没有什么影响?
2024-10-30 08:17关于您的问题,我可以提供一些建议。首先,您提到的“共同财产”是指在婚姻关系中双方共同拥有或可以分割的部分。如果离婚协议中明确表示没有共同财产,那么这意味着这些房产不是夫妻共同财产,因此无法进行分割。 其次,如果您舅妈和小舅帮忙建造了一层楼,并且该层楼属于共同财产,则这部分房产可能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但需要根据具体情况进行判断。 最后,虽然离婚协议中没有明确规定为共同财产,但这并不意味着您可以完全拒绝接受任何共同财产。例如,在某些情况下,法院可能会考虑将共同财产中的部分份额分配给一方。因此,建议您与律师详细讨论具体情况,以确定是否有可能要求对房产的一部分进行分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