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老公认识十年,感情一直不错一直也没分开过,去年我出去打工我们之间就出了问题,回来两个月后我发现他手机上我不在那段时间和一女的亲密照片,亲密短信,但他打死不承认说没和那女的上床,我伤心至极决定离婚,可父母权我为孩子考虑,我也舍不得孩子啥不得他最后觉得原谅他给他一次机会,他也承诺我写承诺书以后再对不起我他可以将孩子抚养权财产都给我,我想知道承诺书有法律依据吗以后离婚能当证据吗,这些照片就是他和那女的照的。
2024-09-01 06:48关于您提到的问题,根据我国相关法律法规,承诺书作为一种书面文件,在特定情况下可能具有一定的法律效力。但是,承诺书是否能够作为离婚案件中的有效证据,并且能否成为今后离婚时的法定依据,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 首先,您提供的信息中并没有直接说明照片是被告与第三方之间的私密行为,因此从道德伦理的角度出发,这可能并不构成有效的证据来证明被告有不当行为。此外,如果照片的内容确实涉及到了隐私或侵犯了他人权益,那么该照片本身也可能被视为非法获取或者传播个人隐私的行为,这可能会对您提起诉讼带来不利影响。 其次,虽然承诺书是一种重要的文书形式,但它并不能直接替代其他合法的证据材料,如证人证言、视听资料等。在法庭上,法官会综合考虑各种证据的可信度、真实性以及相互之间的关联性等因素,来判断哪一方的主张更为可信。 综上所述,建议您在处理此事时,不仅需要关注承诺书的法律效力,还需要收集并提交更多的有力证据支持自己的主张。同时,也可以考虑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合法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