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孩子的爸爸离婚了,孩子从一岁半就跟我了。离婚就判给我啦!现在他们大队给孩子地钱,可他爸爸就不让给我,现在孩子已经十三岁了,去年给2万地钱,我就没领上,他爸爸不让大队给我,这两天又下来8万多,也不让我领,这是属于孩子的钱,我该怎么办?
2024-07-19 06:05根据法律规定,如果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共同购置的房产等财产,应当认定为夫妻共同财产,并且应当依法分割。然而,在您的情况下,您和您的孩子父亲已经离婚,因此该房产不再属于您。 关于您提到的“孩子从一岁半就跟我了”,这可能涉及到子女抚养权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对孩子的养育更有利,您可以考虑向法院申请变更孩子的抚养权。此外,如果孩子一直由您单独抚养,那么您有权要求对方支付相应的抚养费。 至于您提到的“现在他们大队给孩子地钱”以及“两年多前给了2万元”,这些款项是否属于夫妻共同财产,需要具体分析。建议您联系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以便获得更准确的法律意见。同时,为了避免未来的纠纷,您也可以与对方协商解决这个问题,尽量达成共识。 最后,无论最终的结果如何,希望您能够妥善处理好自己的家庭事务,保持良好的心态,期待未来生活的美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