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厂上班时手被砸伤了,当时我没有第一时间去医院看,而是快半个月后手才开始疼的厉害,然后差不多快一个月才去看医生,医生说是肌肉膜发炎了,我看完医生回厂给领导说了单据也给厂方领导了,我现在问厂方能不能报销,厂方说,保险公司说不能报销了,我该怎么办? 问题是金额不大几百元而,这样才挽回损失呢?
2025-08-09 19:52在您的情况下,您已经向医院进行了诊断和治疗,并且已经提供了相关医疗证明。如果您的手受伤是由于工作原因引起的,并且符合工伤保险的条件,那么您可以申请工伤认定并获得相应的赔偿。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社会保险法》第四十一条规定。“职工发生工伤,经治疗伤情相对稳定后存在残疾、影响劳动能力的,应当进行劳动能力鉴定。” 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建议您先向当地的社保部门申请工伤认定,并提交相关的医疗证明和事故经过等材料。如果最终确定为工伤,按照法律规定,您可以获得工伤待遇,包括但不限于一次性伤残补助金、一次性工伤医疗补助金、一次性伤残就业补助金等。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可以向当地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投诉,也可以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身合法权益。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需要注意收集和保存好所有的证据,以便于后续的维权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