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在一外企工作了六年,当时是以家属身份去工作的,工资偏低,也没给我签合同,我现在要离开了,可以申请赔款吗
2025-02-19 12:46尊敬的用户, 根据我国劳动法的相关规定,您在工作中存在以下情况之一时,有权要求用人单位支付经济补偿金。 用人单位未依法为劳动者缴纳社会保险费; 用人单位未及时足额支付劳动报酬; 因用人单位原因导致劳动合同无法履行; 劳动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部分丧失劳动能力; 劳动合同期满后,由于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合同无法履行。 对于您的问题,如果您认为自己符合上述任一条所述的情况,那么您可以向所在单位提出离职,并要求公司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支付相应的赔偿金。具体金额需要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计算。 请您注意,以上信息仅供参考,请根据具体情况与相关机构沟通了解更准确的信息和建议。祝您生活愉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