妻妻子去法庭上诉和我离婚,我没更多的过错,一审泫庭没判我们离婚,随后地有拟了一份协议书到泫庭,叫我签字,我不同意,她也没绍我商量就叫我去签字盖章,我不想离婚,现在正处于离婚冷静期,在这期间,我联系不到地,她住在哪里也不知道,想跟她好谈都没办法,见她发圈时,身边都有异性朋友,。开始是她说我不信任她为由,过后她也让我有点不信任她了,因她沉迷于网络,还带异性朋友到家,之后一直都在躲着我,不恳和我见面,我带上孩子去找她她都不见,现在冷静期已过半,我谈怎么办?
2天前在您的情况下,您与配偶之间可能已经存在一些争议,包括财产分割、子女抚养权等问题。根据中国的婚姻法,如果双方同意并签订了协议,那么这个协议可能会对双方产生约束力。 然而,如果您认为这份协议不公平或者没有充分考虑您的权益,您可以向法院提出异议,并要求重新审理。同时,由于您现在处于离婚冷静期内,建议您尽快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便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并制定出最适合自己的方案。在处理此类案件时,重要的是要确保您的合法权益得到保护。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咨询,请随时告诉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