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孩去练跆拳道,但还不是上课时间,在道馆里玩耍时摔倒,导致骨裂,道馆方推说是出租方场地的问题,请问该找谁理论,谁又该承担怎样的责任?
2024-10-10 16:33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规定,如果发生未成年人在公共场所受到人身伤害的情况,应当由场所的经营者或者管理者承担责任。因此,如果孩子是在租用的道馆内受伤的,那么应该首先向场地提供者主张赔偿责任。 至于孩子的家长是否有权要求场地提供者承担责任,则需要依据具体情况来判断。如果孩子在参加活动期间没有得到适当的监护或照顾,家长有权要求场地提供者承担相应的责任。同时,家长也应确保孩子在参与任何活动前进行必要的健康检查,并告知场地提供者其身体状况。 最终的责任分配还需要根据具体事实和法律法规来确定。建议您联系专业的法律机构进行详细的咨询和指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