老师您好,我想问的事男方是临沂的女方是江苏的,结婚一个月登记十几天,因为口角女方回娘不来了,男方因此想离婚,婚前女方索要男方6万元彩礼,首饰3万多,男方想起诉离婚能把花的钱要回来吗?谢谢!
2025-04-09 03:22关于您提到的情况,首先需要明确的是,婚姻关系中的财产分割通常遵循共同财产制的原则。在您的情况下,如果双方是在结婚后才开始共同生活的,并且没有签订任何书面协议或口头约定,那么根据中国的法律规定,一般会默认为共同财产。 至于男方要求退还6万元彩礼和首饰的问题,这需要具体情况具体分析。如果这些财物是通过合法途径获得(如继承、赠与等),并且符合法定程序,则可能需要返还。但如果这些财物是在婚姻关系建立之前取得的,或者是在婚前就已经存在了,那么返还的可能性较小。 此外,如果您对相关法律有疑问,建议您咨询专业的律师进行详细咨询和解答,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