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请问下班途中,骑车为避让行人摔倒以致骨折。但是没有办法找到当时的行人,无法出事故认定书,只能补一个报警记录,是否可以认定工伤
25天前根据《工伤保险条例》的规定,如果职工在上下班途中发生非本人主要责任的交通事故或者城市轨道交通、客运轮渡、火车事故伤害,应当认定为工伤。因此,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无法找到当时发生的行人,并且没有事故发生时的监控录像等证据,可能难以证明是因公受伤。 不过,具体情况还需要结合当地的法律法规和实际情况来判断。建议您详细咨询当地的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或劳动监察大队,以便得到更准确的解答和帮助。同时,也可以考虑聘请专业的律师进行咨询和代理,以确保权益得到有效维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