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与生产厂家签订了供销合同、合同明确规定如因产品质量及包装问题、责任全部由厂家负责。现在因包装贷氯化胺企业标准与氮含量大于等于25%符合氯化胺颗粒氮肥标准。可厂家把它标成了脲胺颗粒氮肥。1、质检部门应当按照那个标准来检测。2、作为经销者在不知道的情况下是否购成犯罪?3、当我知道包装说明有问题我对已售出产品基本全部召回或调货、退款。4、在整个问题上我应该承担什么责任?5、我有追拆厂家的责任吗?
2024-09-04 19:41关于您的疑问,以下是一些可能的回答。 质检部门应依据您与生产厂家签订的合同中的约定标准进行检测。 在不知情的情况下,作为经销者并不构成犯罪。但如果明知并销售不符合质量标准的产品,则可能触犯相关法律法规。 当您得知包装说明存在问题后,对已售出的产品进行全面的召回或退款处理是正确的做法,这体现了您的诚实守信原则和对消费者权益的尊重。 您可能需要根据具体情况承担责任。例如,如果产品的质量问题导致了消费者人身伤害或其他损失,那么您可能需要承担赔偿责任。此外,您还需要考虑是否有其他违约行为,比如未按合同规定及时提供货物等。 关于追诉制造商的责任,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合同条款。如果您认为制造商存在欺诈行为或者违反了相关法规,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并要求追究其法律责任。但是,请注意,这些行动必须基于充分的事实证据和支持,以确保其合法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