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校有权利强制学生去指定单位实习吗,不去就不给毕业 学位证
15天前《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第三十五条规定。“高等学校应当与学生签订培养协议,并按照国家规定收取学费和其他费用。未经批准,学校不得以任何理由要求学生接受任何形式的实习。”因此,高校在没有经过教育行政部门或法律法规授权的情况下,无权强制学生去指定单位实习,否则可能会侵犯学生的合法权益。 对于未完成规定的学业而未取得毕业证书的学生,应根据学校的有关规定处理。如果学校认为该学生无法达到其毕业标准,则可能需要进行补修课程或者重新学习相关课程,以确保他们能够获得相应的学位。在此过程中,学生有权了解自己的学业状况和未来的发展路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