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我是渭南澄城县的村民。16年农村土地按人口确权土地面积。大部分村民家里都有多余种的土地。我们家也多种了几分地。但听别人说其他人都把多余种的土地确权给自己了并拿到土地确权证。而我家只确权了自己应该分到的面积数。现在要修高速要征用我家的一部分地。恰好这部分地按确权证看的话有多余的地。要是到时征地的话村上找我要多余部分的土地赔偿款我该怎么办?求帮助
2025-06-14 05:39尊敬的村民, 首先,感谢您对家乡建设的关注和支持。关于您的问题,根据我国《土地管理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对于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其所有权属于集体所有,未经依法批准,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擅自占用或改变用途。 如果您认为自己的土地被错误确认为剩余部分,并且该部分土地在征收过程中可能需要补偿,建议您及时与当地村委会进行沟通协商,了解清楚自己的权利和义务,必要时可以寻求法律援助,维护自身的合法权益。 同时,为了确保今后此类事件不再发生,建议您详细了解相关的法律法规,提高自我保护意识,避免不必要的纠纷和损失。 最后,希望您能够理解政府建设和发展的迫切性,积极配合政府部门的工作,共同创造美好的生活环境。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