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人大陸起訴送達不到本人會駁回原告嗎,女方起訴他老公,但是老公現在沒住廈門,女方凍結男方戶頭,男方現在都在台灣,沒接到法院傳票。這樣要怎麼辦,什麼時候可以解凍戶頭,如果一直找不到男方,法院多久會駁回女方的訴訟。謝謝
8天前根據大陸法系的判例,如果被告不在場而無法送达法院傳票時,法院通常會裁定訴訟為無效或撤銷。然而,在這種情況下,女方已經提出了訴訟請求並獲得了法院的認可,因此即使男方不在場,也不能直接駁回她的訴訟。 然而,男方目前在台灣,並且沒有收到法院的傳票,這可能會導致訴訟無法進行下去。為了防止这种情况发生,女方可能需要考慮以下几种方式。 重新提交訴訟申請,包括提供男方地址和联系方式等信息。 考虑將訴訟轉移到男方所在地人民法院,以便能夠正常送达传票和其他必要的文件。 如果男方仍然未能收到法院传票,女方可以考慮申請延長審理期限或者提出其他訴訟策略。 关于冻结男方账户的问题,由于男方目前在台灣,且没有收到法院传票,因此法院可能会认为无法有效送达传票,这可能导致冻结账户的措施被撤销。如果男方仍未收到法院传票,法院可能会继续等待一段时间,然后决定是否撤销冻结账户的措施。这个时间范围会根据具体案件的情况来确定,并不是固定的。 总之,为了确保案件能够顺利进行,建议女方尽快与律师联系,寻求专业的法律帮助,以确定最佳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