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妈妈在老家请舅公盖了一套房,钱全是我妈妈一个人出的,当时是盖给我婆婆住,后来大舅也搬进来,也没说什么,但当时没办房产证,之后大舅结婚,产有一女,现今我舅母出轨怀上别人的孩子,大舅无法忍受选择了离婚,结果大舅和舅母把我妈妈盖给婆婆的房子分割了,居然民政局写的民事调解书上写着,还真的分给了他们,为什么没有公证过的房产能当成夫妻共同财产来分割?我婆婆还健在,现在已经离了婚的舅母还天天跑到老家的房子里住,我想知道,他们这样分割我妈妈盖的房子合法吗?如果不合法,我和妈妈该怎么办,当时盖房请的是我舅公当的包工头,我们手上还有盖房时双方签下的协议书,可以当做可以当做房产证明来参考吗?
2024-11-23 16:34您的问题是关于家庭财产分割的问题。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将房屋赠与他人并取得所有权,该行为视为个人财产,并且不被视为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然而,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由于您母亲盖房子是为了给其婆婆居住,这通常被认为是一种赠与关系而非买卖,因此在这种情况下,该房屋可能被认为是“婚姻期间的赠与”或“婚姻期间的共有”。这种情况下,如果您的母亲能够提供证据证明她是在婚姻期间将房屋赠与他人的,那么法院可能会认定该房屋属于她的个人财产,而不会被视作夫妻共同财产进行分割。 此外,虽然您提到有书面协议和证明,但这并不足以证明该房屋是夫妻共同财产的一部分。在处理这类案件时,通常需要考虑多种因素,包括但不限于房屋的用途(如是否用于生活居住)、是否有特殊约定等。 对于您提及的大舅和舅母的行为,如果他们的行为违反了相关法律法规,例如虐待老人或者侵占财产等,您可以向相关部门举报或寻求法律帮助,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建议您尽快咨询专业的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相关法律条款,并为解决问题提供有效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