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负责人,员工在下班期间厂内门卫处坐三轮车摔地,现已做开颅,这种情况公司是否要赔偿?员工属于工伤吗?
14天前首先,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法》第三十条规定。“用人单位应当保证劳动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因此,在本案例中,员工在下班时间骑自行车摔倒受伤的情况不符合法律规定。 其次,关于是否构成工伤的问题。如果该员工是在工作时间和工作岗位上受到事故伤害的,且符合《工伤保险条例》规定的条件,则可以认定为工伤。但是,具体需要看具体的案情和相关证据来判断。 最后,对于员工因工伤造成的损失,如医疗费、误工费等,应由责任方承担相应的赔偿责任。同时,若存在过错,雇主也应承担一定的法律责任。建议您详细分析案件具体情况,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您的权益得到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