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跟我老公结婚三年。孩子一岁多点。今年五月份才领的证。婚后发现我老公之前有信用卡透支欠费金额十万。结婚之前没给我说。过后才给我说的。现在他不管孩子。孩子一直都是我管。感情也破裂。导致已经无法交流了。我想离婚。能不能以感情破裂或者他那信用卡欠费为条件起诉
2025-03-31 02:17您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夫妻双方因感情不和而分居满两年以上,可以视为感情破裂的证据之一。此外,如果您的丈夫在婚前存在重大债务,如信用卡透支等,且这些债务与婚姻关系紧密相关,也可能被视为夫妻感情破裂的一个因素。 因此,您可以在起诉时提出以下理由。 您认为你们的感情已经破裂。 由于您的丈夫存在信用卡透支欠款的问题,这可能影响到家庭经济状况,使得双方难以维持正常的家庭生活。 在您提出离婚请求后,如果被告拒绝配合抚养子女或支付赡养费用,则法院可能会支持您的诉讼请求,因为这是基于您对家庭生活的期望和需求。 请注意,具体的法律适用会受到当地法律法规的限制,建议您在进行任何法律行动前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他们将能够为您提供更准确和个性化的法律意见。祝您早日解决家庭纠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