结婚前男方为女方补交房款5万元离婚时女方不承认,当时登记的是女方名下,男方怎样要回这笔钱?
2025-03-31 03:35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一方通过向他人借款或以其他方式取得的财产属于夫妻共同财产。因此,在您所描述的情况下,如果房产是通过借贷等方式取得的,并且该房产是在婚前购买,那么房产的所有权应当归属于男方。 根据《民法典》及相关司法解释的规定,对于婚前个人财产和婚后所得的共有财产进行分割时,应当考虑以下因素。 婚姻存续时间; 个人付出的劳动和贡献; 财产来源和性质; 当事人的经济状况等。 如果您认为房产存在不当之处,建议咨询专业的房地产律师或婚姻家庭律师,以便更好地了解您的权利并提出有效的解决方案。同时,为了维护双方的权益,建议在处理此类争议时尽量避免采取过激行为,以免造成不必要的纷争和损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