您好,这份欠条是我离婚之初,不堪前夫骚扰而写的。三万元的债款在离婚协议中明确写的,但是前夫总是找我麻烦,所以无奈写的这份欠条,他才不来骚扰。我想请您帮忙看一下,这份欠条的法律实效是多久?
1天前你好,根据我国法律规定,债务人在婚姻关系存续期间以个人名义所负的债务,属于夫妻共同债务。如果该债务已经通过合法途径清偿,则债权人应当向债务人主张债权。如果你认为前夫的行为构成侵权,可以考虑提起诉讼要求其赔偿损失。同时,你也可以尝试与前夫协商解决这个问题,或者寻求其他途径来解决问题。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帮助到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