岗位撤掉,本人不同意去任何岗位,协商其间是不是原有工资,奖金,福利,不变?
回答数:944
您好!在您的情况下,您有权要求继续享有原岗位的待遇。根据《劳动法》第38条的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内可以随时通知用人单位解除劳动合同,并要求获得其工作期间应得的所有报酬和福利。如果您不同意调岗,您可以要求与公司进行协商,以确定新的工作岗位和相应的待遇。如果公司拒绝或不愿提供公平的条件,您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维护自己的权益。希望我的回答对您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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