请问律师,辞职后半年后单位让补交任职期间的电话补助是否合理,我该不该交
2024-07-15 21:39你好!关于你的问题,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民法典》的规定,劳动者在用人单位工作期间,应当享受相应的劳动保护和福利待遇。如果你在单位工作期间有获得过职务补贴或津贴,包括但不限于岗位津贴、职务补贴等,那么在你离职后,单位应该按照相关法律规定为你补发这些补贴。 然而,在实际操作中,一些公司可能会对离职后的员工进行“补偿”行为,例如要求他们继续支付离职前的某些费用,如在职期间的通讯费等。这种做法是不合理的,因为这是违反了劳动法规定的。 因此,建议你在收到单位的要求时,积极与单位沟通,并保留好相关的证据,以便在必要时采取行动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同时,你可以考虑寻求法律帮助,以确保自己能够得到应有的保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