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和我朋友今年二月份来的深圳,来的第一天就跟一个公寓签了一年的住房合同,因为房租太贵,因而决定六月份搬走。当时签合同时负责人说中途想走的话会帮忙转租,结果非但没帮我们转租,我们自己辛辛苦苦找到转租人以后还要收取我们转租费1000块,而且合同上未标明这个费用。我跟我朋友都是两个女孩子,刚刚11点还在打电话喊我们交房租,我们本来是打算白天交的,有点存心刁难的感觉。请问一下我们现在该怎么办。谢谢。
2024-11-01 05:32您好!根据您的描述,您和您的朋友可能面临以下情况。 合同违约。如果您和您的朋友未能按照合同约定的时间支付租金,那么对方可能会要求您们承担违约责任。 转租纠纷。由于您们没有在合同中明确约定转租事宜,因此对方可能会认为您们违反了合同规定,并且有权向您们索要转租费用。 法律诉讼。如果双方无法通过协商解决争议,您可以考虑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 建议您尽快与对方沟通,尝试协商解决争议。如果协商不成,可以考虑聘请律师帮助处理。同时,为了避免类似事件的发生,建议您们在签订合同时仔细阅读合同条款,并确保充分了解其内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