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在温州这里开了一个加工店,给一个客户加工机械的外壳,这个客户差我(成本与加工费共6000元左右)他机器都卖掉了,我的钱他就是不给我,找他要钱他总是说机器卖掉了客户还没有给他钱。他又不是本地的,我怕他跑掉了。我想请问一下律师如果我去他厂里拉他厂里的东西扣钱在法律上行得通吗?《注:我有他打好的欠条的》
2024-07-12 10:24您好,根据您提供的情况,您拥有客户出具的欠条,这为您的债权提供了法律上的凭证。在法律上,您有权要求债务人支付欠款。如果债务人拒绝支付,您可以通过法律途径解决,例如向法院提起民事诉讼,要求对方支付欠款。 直接去债务人的工厂拉走其财产作为抵债的做法,并不是一个合法的解决方式。这种做法可能会构成侵权行为,导致您承担法律责任。正确的做法是通过法律程序,如果法院判决债务人支付欠款,而债务人仍然不履行,您可以申请法院强制执行。在执行过程中,法院会依法对债务人的财产进行查封、扣押或拍卖,以偿还您的债务。 因此,建议您不要采取自行扣押财产的方式,而是通过法律途径来维护自己的权益。您可以咨询专业律师,了解具体的诉讼流程和所需材料,以便更有效地追回欠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