母亲被货车撞了,定责任对方主责,期间出院转到另一所医院治病,由于病情原因四天后又转回原来医院治疗,然后在原来医院结账了,又重新入院,请问这种情况打官司这三次入院的治疗费都可以赔付吗
15小时前您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十六条的规定,侵害他人造成人身损害的,应当赔偿医疗费、护理费、交通费等为治疗和康复支出的合理费用,以及因误工减少的收入。如果您的母亲在第一次住院时就遭受了伤害,并且后续的两次住院也是因为同一事故导致,那么您有权要求保险公司支付这三次住院的医疗费用。 然而,需要注意的是,在实际操作中,需要确保每次住院都与之前的住院时间有明确的时间间隔,以便于确定是否属于同一事件引起的相同或相似的损失。此外,还需要考虑保险公司的理赔规定,包括是否有免责条款,以及具体的索赔流程和时限。 最后,建议您在处理此类案件时,寻求专业的法律意见,以确保自己的权益得到充分保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