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和女朋友举行结婚仪式,没有办理结婚证,现在我有腰椎间盘突出压迫坐骨神经,她在家服侍27天,拿钱跑了,我们2010年同居,2011年看妇科病花3000元,2012年看妇科病花3000元,2013年新乡医学院第三附属医院住院两次花了7000元,和12000元不带复查的费用,2015年在郑州天伦医院看病花60000元,现在有我们的共同财产现金40000元,家具家电,买的时候18000元,羊作价钱有15000元,我个人的工资8000元,我看病1500元,她走后我外债2000元,我们没有孩,她拿的卡是我的名,两个卡有30000元,看我们的财产改如何分割。
8天前您好!根据您提供的信息,可以初步分析如下。 您与女友于2010年开始同居,并于2011年发生性关系,但未办理结婚登记手续。这构成了事实婚姻。 在这段关系中,您为女友支付了医疗费共计12000元、复查费用共计12000元以及住院治疗的费用共计70000元。这些费用属于您的个人财产。 您购买的家具家电价值总计18000元,这部分也是您的个人财产。 美容院的美容服务费用合计3000元也应视为您的个人财产。 女友带走的银行卡(含30000元)及信用卡消费记录均是她的个人财产。 由于双方没有生育子女,因此孩子抚养权一般归女方所有,男方可获得适当的经济补偿。 关于债务问题,您可以考虑向债权人追偿或通过法律途径解决。 最后,建议您尽快聘请专业律师进行详细分析和规划,以便更好地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祝您早日解决问题并找到满意的解决方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