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人xx于2017年11月驾驶辽Bxxx的车辆到皮口镇xx地客户家,当沿主路正常行驶至郭屯桥附近的十字路口时与突然从辅路出现的无牌照无驾驶证手续的摩托车发生碰撞,在此期间采取了刹车与规避摩托车的措施,但还是与之发生膨撞,立即停车熄火,查看并救护伤者并拨打了当地110与平安保险公司,告诉发生事故了,并设置了车辆⚠️标志,在当地人配合下将伤员送至医院,随后人民警察及保险员到场勘查并查验现场情况,并进行抽血化验、拖车等一些列措施。我想请问老师这样书写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是否有欠妥当之处,望给出您多年从业经验与专业意见,谢谢。另外我想咨询下关于理赔,假设花费5万,责任认定我20%,个人需要付吗?
2025-04-04 15:17您好!对于您的道路交通事故当事人陈述材料和相关问题,我的建议是。 首先,关于陈述材料的问题,如果在撰写过程中出现了不规范的地方,应当及时修改和完善。 其次,关于责任认定的责任比例,根据法律规定,如果您承担的主要责任(即20%),则意味着您需要向对方支付赔偿金的比例也是20%。但是,具体的赔付金额还需要根据事故发生的具体情况以及双方的协商结果来确定。 最后,如果您有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我,我会尽力为您提供帮助。祝您生活愉快,一切顺利! 再次强调,以上建议仅供参考,具体情况请以法律法规为准,并由专业的法律顾问提供具体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