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的孩子在中加双语学校上学,4月18日中午在该校摔了一跤,把右侧脸皮蹭破了,牙也摔断了,送到医院检查后得知孩子的大脑动脉上长了一个血瘤,现在在南京鼓楼医院。已经做完手术。请问中加双语学校该负责任吗?
2024-09-24 12:17您的孩子的意外伤害是由第三方造成的,并且已经得到了专业的医疗治疗。在这种情况下,学校的责任通常会基于其是否尽到了合理的注意义务来判断。 根据《民法典》的规定,学校应当承担相应的责任,除非能够证明自己没有过错或者不存在任何不当行为。因此,在这个案例中,您需要提供证据证明学校在事故发生时没有履行合理注意义务或存在其他不当行为。 此外,学校是否有责任赔偿您和您的孩子?这取决于学校是否有过错以及过错程度。如果学校确实有过错,那么学校可能会被要求承担部分或全部的赔偿责任。如果您认为学校有责任,请尽快联系法律顾问以获取更多帮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