律师你好,我跟前夫15年9月份离婚至今,最近有人在我单位散播信息,把我和男朋友开房的信息公布到我工作的整个厂区人员都知道了,是以大字报的形式将我和男朋友的姓名直接贴的到处都是,连着两天公开。其中开房信息只公开了去哪个宾馆开房,这个是不是侵犯到了我的隐私权?
2024-11-14 10:32尊敬的客户,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相关法律法规的规定,公民享有言论自由的权利,但这种权利受到限制,并且必须在合法范围内行使。同时,《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规定,诽谤他人属于犯罪行为。 在这种情况下,您有权要求侵权人停止侵害并采取相应的补救措施,包括但不限于向法院提起诉讼以维护自己的合法权益。此外,您可以考虑收集相关证据,如监控录像、证人证言等,以便为您的案件提供有力的支持。 请记住,在处理此类问题时,应确保遵守法律规定和道德准则,避免造成不必要的纷争和伤害。如果您需要进一步的帮助或建议,请随时与我们联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