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7年给别人担保贷款,2009年债权人将债务人和担保人起诉到法院,后因担保人下落不明,银行向法院申请撤回对担保人的诉讼请求,保留追诉权!直到现在九年时间一直没有起诉过担保人!是不是过了诉讼时效?
16小时前关于您的问题,我需要澄清的是,在中国法律中,如果存在诉讼时效的限制,通常会以法律规定为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百八十八条的规定,向人民法院请求保护民事权利的诉讼时效期间为三年,自当事人知道或者应当知道其权利受到侵害之日起计算。 然而,您提到的“九年的诉讼时效”可能是指具体的诉讼时效起算点,即从何时开始计算诉讼时效的问题。在某些情况下,特定情形下的诉讼时效可能会有所延长或缩短,例如在债务未清偿的情况下,债权人可以提起诉讼,即使债务人已经死亡或其他原因无法应诉的情况也适用诉讼时效的延长。 因此,对于您提到的案件情况,建议您详细查阅相关的法律文件,了解具体的情形是否符合法定的延长诉讼时效的情形。此外,如果您认为自己有充分的理由提出延期诉讼时效的请求,也可以考虑通过法律途径来解决这个问题。 最后,提醒您,任何法律问题都应在专业人士的指导下进行处理。如果您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