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请了律师官司打赢了,需要申请。他说已经官司已经到此结束了。要我们自己去申请执行。是这样子吗,不是要等我们拿到钱才能算完吗
2025-07-25 21:59您所描述的情况可能涉及多个法律概念和程序,包括但不限于诉讼终结(判决生效)、执行程序以及财产分配等问题。在您的情况下,如果您认为律师所说的“官司已经到此结束了”是指诉讼的最终结果已经确定且可以被法院或法庭确认,那么可能是正确的理解。 通常,在民事案件中,当一方胜诉后,另一方需要履行判决书中的义务,如支付款项、赔偿损失等。如果被告未能按照判决要求进行履行,原告有权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即通过司法途径来追回其应得的利益。在这个过程中,法院会根据具体情况采取相应的措施,包括冻结被告银行账户、扣押车辆、限制高消费等手段,直至被告完全履行债务为止。 至于是否需要等待收到款项才能完成这个过程,这取决于具体的法律规定和实际情况。一般而言,一旦被告开始履行判决,法院可能会自动解除对被告财产的查封或其他限制措施,此时即使没有实际收到款项,也可以视为整个执行程序的结束。然而,具体细节还需要根据当地法律法规来确定。 因此,建议您与律师进一步沟通,了解他们关于如何处理此类情况的具体建议,并确保所有步骤都符合当地的法律要求。如果有任何疑问或需要进一步的帮助,请随时联系专业的法律顾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