三年前我借钱给某人57000元钱,给的是现金,由于是熟人也不要他利息,也没写借条,现在问他还钱,他说借钱是事实,要有钱再还,有录音,现在我想起诉,有用吗?
回答数:477
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您没有提供借款的书面证据,因此在法庭上很难证明您的债权。不过,如果对方承认了借贷的事实,并且愿意还款,您可以要求其履行义务。建议您收集其他证据来支持您的主张,如转账记录、通话记录等,以增加胜诉的可能性。同时,也要注意保护自己的合法权益,避免因缺乏证据而导致诉讼失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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