派出所盖章的《治安调解协议书》 属于行政行为吗?对方喝醉酒把我打伤,然后报警。在派出所民警主持调解,由于我不具备医学知识,当时认为是皮外伤,签了“放弃验伤、不追究对方任何法律责任”的协议,后来发现伤情严重,可能构成伤残。所以要撤销这个协议书。是起诉派出所?还是起诉打我的那个人呢?
19天前《治安调解协议书》是一种民事性质的行为,并非行政机关作出的具体行政行为。因此,它不属于行政行为。 如果您认为该协议存在欺诈、胁迫等情形,您可以向法院申请撤销该协议。根据我国相关法律规定,如果一方当事人在签订合同时对合同内容有重大误解或者显失公平,可以请求人民法院予以撤销。 在这种情况下,您需要收集相关的证据证明协议的无效性,并向法院提起诉讼。如果您愿意,我可以帮助您准备必要的法律文件和证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