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我四月初出了一次交通事故,我是全责,我有立即报警及通知保险业务员现场处理事故(二车不同程度损3伤),对方的车子在大众4S店已修好并已取车,现在对方已车子被撞如果二手车出售会影响售价为由,像我索要1.5万人民币赔偿,请问这合理吗?之前有这样的诉讼吗?
2024-09-27 23:38您好!根据法律规定,机动车发生交通事故造成损害,属于该机动车一方责任的,先由承保机动车强制保险的保险人在强制保险责任限额范围内予以赔偿;不足部分,由承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保险人按照保险合同的约定予以赔偿;仍然不足或者没有投保机动车商业保险的,由侵权人赔偿。如果您是全责方,则您应当对第三方承担全部的赔偿责任。但是,具体的赔偿金额需要根据双方车辆损失情况和交通违法行为等因素综合考虑。建议您与对方协商解决,如果无法达成一致,可以考虑通过诉讼途径解决。同时,也建议您咨询专业的法律顾问,以获得更详细的法律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