你好,咨询下:本人东阳西垣村,由于全家是1986左右户口迀出.2000左右由于分到户的香榧树… …村里人眼红吵着要求无份收回分给他们.后来处理,我家的一份全被收回不分了.村里公共再承包给别人,收取费用给村里之用,等何年改政策分配再拿出来分树…现在情况,村里有好几户与我家一样,没收走树,我就问你们,我家以前承包去快到期了,我可不可以提出去要回~~~至少可以等政策下来再分时,我再无份差不多!请问这件事有不有希望!谢谢你们!
2024-10-15 08:14尊敬的用户, 您的问题是关于土地使用权和补偿的问题。根据中国现行法律规定,农村集体所有的土地属于国家所有,而个人只享有使用和收益的权利。 如果您在1986年前就离开了原籍地,并且没有获得任何合法的土地使用权,那么您无法要求恢复原来的土地使用权。同时,即使您有权要求恢复,也需要满足一些条件,如证明您曾经拥有过该土地使用权,以及已经离开原籍地等等。 至于是否有可能通过其他途径得到赔偿或补偿,这需要具体分析当地政府的相关规定和政策。建议您向当地的人民政府或相关部门进行咨询,以获取更准确的信息和帮助。 最后,需要注意的是,无论采取何种方式解决问题,都必须遵守法律法规,尊重他人的合法权益,避免引发不必要的纠纷。希望我的回答能够对您有所帮助。如有其他疑问,请随时联系我。 祝您生活愉快! 此致 敬礼!