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哈市松北区前进家园16号楼3单元301室(一共五个单元)业主9月17号去热力公司办了供热报停手续,今天热力公司工作人员来电话说楼下邻居投诉我,让我补交70%供热费。理由是热力公司有规定邻居投诉就不可报停。我想咨询物业法或相关法律是否有这样规定?如果我是合法的应采取什么方式来维护我的权利?
12天前根据您提供的信息,您在办理供热报停手续时遇到了以下问题。 供暖期间,由于您个人原因需要暂时停止供暖。 热力公司在处理您的报停申请过程中,没有遵循其内部规定的程序。 在这种情况下,您可以考虑以下几个方面来保护自己的权益。 查看当地相关政策。首先,建议您查阅当地的物业管理法规和相关文件,以了解是否存在类似的规定。这些政策可能对您的行为有所限制,但同时也会为解决此类情况提供依据。 与热力公司沟通。直接与热力公司的客户服务部门进行联系,说明您的具体情况,并询问他们关于“邻居投诉”这一条款的具体含义以及如何适用。尝试通过协商解决问题,争取得到公正合理的解决方案。 寻求第三方调解。如果您认为上述方法无法解决问题,可以考虑向当地居民委员会或者消费者协会求助,请求介入帮助协调解决争议。 保留证据。为了证明自己的立场,您可以保存与热力公司之间的沟通记录,包括任何有关该问题的邮件、短信或通话记录。此外,也可以收集邻居的投诉信件或录音等证据,作为支持自己观点的材料。 最后,强烈建议您及时与专业的法律顾问进行咨询,以便获得更详细的法律建议和支持。在处理这类纠纷时,确保充分了解自己的权利和义务,以及相关的法律规定是非常重要的。希望这些建议能对您有所帮助。